《湖北省鋼鐵、水泥、玻璃、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工作規程》廢止 |
|||
來源:中國建材信息總網 | 發布時間:2022年03月17日|||
摘要:
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近日發布關于廢止《湖北省鋼鐵、水泥、玻璃、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工作規程》的通知。 |
|||
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近日發布關于廢止《湖北省鋼鐵、水泥、玻璃、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工作規程》的通知。 通知指出,工信部已于2021年4月17日、7月2日分別印發《關于印發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工信部原(2021)46號)《關于印發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工信部原(2021)80號)明確廢止工信部于2017年12月31日發布的《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》《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》(工信部原(2017)337號)。據此,原省經信委依據工信部原(2017)337號文件制定的《省經信委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鋼鐵、水泥、玻璃、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工作規程的通知》(鄂經信辦重化(2018)25號)同時廢止。 |
|||
|
責任編輯:褚贊贊
版權與免責聲明: 本網站注明“來源:中國建材信息總網”的文本、圖片、LOGO、創意等版權歸屬中國建材信息總網,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,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。 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XXX(非中國建材信息總網)”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他媒體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對其真實性負責。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,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,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無意在本網發布,請在兩周內與本網聯系,本網經核實后可立即將其撤除。 |